新《旅游法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,国家颁布新《旅游法》来规范旅游行业市场秩序,说明整个旅游市场已经足够巨大,市场秩序足够乱,必须通过立法来整治。
在新《旅游法》中,最为重要的是第三十五条: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但是,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,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。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,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,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,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。
通过第三十五条可以解看出目前最集中的问题是,零负团收客、强制购物,强制消费、随意转团随意修改旅游行程线路 。那么传统的跟团游有哪些弊端呢?
旅游者的自由被限制
跟团游,最重要的就是“团队”,是一个集体出游的活动,因此在旅行途中,旅游者不能随意离团、脱团、单独行动。这就意味着旅游者必须跟随集体团队一起行动,同吃、同住、同游、同时被强制购物、同时被强制消费。一切活动由导游来安排,旅游者的自由被很大的限制,这就好比一群人被导游像放羊一样,赶着路进行旅游。业界形象的称为“放羊式旅游”,上车睡觉、下车拍照,整个旅游充满了奔波劳累。
跟团游旅游者的个性化、差异化的旅游需求得不到满足
每个旅游者的旅游喜好、爱好、兴趣以及旅游的需求、感受和体验都不是一样的,而在跟团游里面注重的是集体活动。所以旅游者的个体的个性化、差异化的旅游需求是根本得不到满足的,不同的几十个人形成的团队出游,要达到一致行动都很困难,每次集合都会有人先来后到,更何况其他。人们都说人上一百,形形色色,说明每个个体的旅游者旅游需求都是有个性化和差异化的。但跟团游却是压制自己的个性化、差异化的旅游需求,与和自己兴趣、爱好、需求迥然不同的,没有共同语言、共同爱好的、素不相识的人,通吃一桌菜、同住一个宾馆、同时安排游览、同时被强制购物和强制消费,相信旅游的品质和旅游的体验也会大打折扣吧。
拼团需要跟团游线路产品同质化
旅行社的经营最大的风险是成团风险,如果不能达到发团人数,旅行社就会面临亏损。为了降低这种风险,旅游线路产品在生产的时候必须同质化,这样各个组团社收客人数不足时就可以拼团。因此,消费者会发现,某个旅游目的地的线路产品数量就2-3个,且行程几乎相同,消费者选择面很小。
为了拉客零负团费收客
由于旅游线路产品的同质化,旅行社之间的竞争就只剩下价格竞争,为了拉到客源,各个旅行社之间只有不断的降价降价再降价,于是就出现了团费不盈利拉客,甚至负团费收客,这就是所谓的零负团费。
游客被导游强制消费强制购物
因为旅行社零负团费收客,必然就会造成营收亏损,而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创造利润,所以旅行社必须从其他渠道收回成本并盈利。强制购物和强制消费成为一个必要的渠道,于是购物店在景区周围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。导游在旅游路上就开始对游客进行洗脑式教育,介绍当地特色商品,然后安排游客进入购物店,进行消费。导游和旅行社则中购物店中按照消费比例进行提成。正是因为零负团费收客,导致了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关系,从服务与被服务,转变成骗与被骗,两者因为利益站在了对立面。近年来,导游骂人打人事件频繁被媒体曝出,这种事件的出现不是偶然,而是必然。
随意更改旅游行程线路
为了让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增加消费,导游必须增加游客在购物点的停留时间,使得旅行社必须减少在景点停留时间,于是导游就会修改旅游线路。减少在景点的停留时间,让游客无法充分游览景区,势必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旅游体验。各个环节环环相扣,造成整个行业的恶性循环。
从以上的诟病可以看出,中国特色的旅游已经变质了,让旅游的愉悦感不复存在。旅游行业期待变革,而新旅游法的出台也说明该行业必须变革。在智旅动力的一份调查显示,经历过跟团游的人,几乎不再愿意进行第二次跟团游。在市场方面,携程、同程、驴妈妈、西班牙163旅行社等已经将旅游的几大要素进行拆分,推行自由行,自主游等新的旅游模式,解决现有跟团游的诟病。